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国家承租房的承租权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公婆和丈夫因非典去世了。老人留下了两间平房,均为国家公有租赁住房,房屋的承租人姓名依旧是老人名字。现由丈夫哥嫂的儿媳居住,(哥嫂的儿子和儿媳正在闹离婚)我因丈夫去世得了精神病,和孩子无法共同生活,所以想回老人留下的平房居住(一间即可)。但丈夫的哥嫂和他们的儿媳说我和孩子没有承租权不让我们居住,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和孩子该如何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很无助,迫切需要帮助,谢谢! 补充:丈夫哥嫂一家以及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房屋所在地。
你丈夫可以继承你公婆的遗产,你和孩子可以继承你丈夫的遗产,因此,该房你和孩子也拥有一定份额。 本案的关键是,不知你公婆和丈夫谁先去世,这个事实对解决本纠纷很重要! 本律师已成功代理多起分家析产、继承诉讼纠纷,需要帮忙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23 11:51:08
如果你本人有房子居住,不能申请进入公房居住。如果符合居住条件的,可以变更承租人。那么变更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呢?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2010-07-23 11:59:41
请先到公租房管理部门查一下现在的承租人是谁,如还是你公婆,可以要求改到你名下.然后才能合法居住此房,没有承租权的不能居住.
2010-07-23 12:45:17
您好:您有居住权。 建议您带齐资料委托律师面谈,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电话:13701020167 网址:www.hhth105.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615室
2010-07-27 16: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