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老人养着2个儿子和3个姑娘。老人平时和二儿子在一个院子里住着,去年老人走了一个,两个儿子共同承担的打发了老人。剩下老爷子了,我们两家就轮流的赡养老人,敬我们的责任,姐妹们也没怎么样,就和我家关系不好,挑三祸四,两个儿子轮流伺候老爷子大半年了,姑娘们把老爷子接到她们家去住了几天,挑祸老爷子让老爷子把他们所住的房子全分给二儿子,{她们和二儿子关系好}回来后老人就要把房子写给二儿子。老人现在患有脑梗,现年已经84了,脑子也痴了,就听他们的话要把房子都给二儿子,我们赡养老人打发老人,为什么继承财产没有我们的?老爷子说没有我们的就没有吗?{我们是老爷子的大儿子}说不认我们就不认了吗 ?那个院子还是我们一起帮着盖的!求助大律师,我们是否可以继承老人的一半财产?具体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 你们母亲去世后,房产应当有你母亲的一半,这一半由你们的爸爸,和各个儿女继承。老爷子无权分配属于你们母亲那部分的财产。因此你们有继承权。
2010-07-24 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