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厦门的编外老师(合同制),我想请问一下编外老师是否享受同编内教师一样的产假待遇?根据国家规定,晚育并有独生子女证的,是否也可以享受135—180天的产假?在此期间,我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发放?是基本工资还是可享受奖金?如果我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是否可向贵部门反映、投诉?
待遇应该相同!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2010-07-23 17:55:26
你好! 无论是否是编内教师,都应当享有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同等权利。如果待遇不平等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010-07-24 17:00:22
只要有劳动关系,待遇就是一样的。 国家的规定是上位法,地方的规定是下位法。如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如果你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福建上官翰清律师
2010-07-25 23: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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