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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案件,法院执行可以抓人吗??

咨询者 : fa126706 - 上海     时间 : 2010-07-23 17:51:37    状态 : 已解决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联贷贷款,父母说当时没有在现在信用社起诉他们的那些复印件上签字,贷款的是邻居但是他因为亏损,跑了.现在相关联的另外4个人,被起诉. 不管我父母有没有真的在那些表格上签字.我的问题如下: 1:诉讼的时候,法庭上,信用社只拿复印件是否有效.原件要不要出示? 2:法院判决后,执行时,不还钱,法院或者其他部门,有没有权力抓人.(因为听说有被抓的,父母们很害怕) 3:信用社说让父母们还贷款本金每户2万元就好了,利息不要了,我怕他们框老实的农民,给了本金利息又要,利息也差不多2万呢,因为该贷款好几年了。 4:法律追究的时限,我觉得都过了好几年了。 法院的判决不清楚,但是说是要还钱的,父母们很害怕被抓进去,他们想给钱,像那个信用社的人说只给本金。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答复:证据原件必须出示,否则无法质证。如果确实不是你父母签的字,则担保无效,就不承担担保责任。事实查不清绝对不同意调解,一分也不还!判决让还就上诉,二审会改判的。 按照你所说,很可能是原告在搞违法诉讼,建议找个律师代理,以免因不懂受骗。

2010-07-23 18:09:20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证据复印经必须跟原件比对,因此必须出示证据原件。 2、执行时如果真的没有可执行财产,那么不会抓人。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恶意不执行,那么法院有权利强制执行。 3、如果信用社说只给本金,跟他们签个协议。 4、如果真的不是你父母的签字,则不需要还款,建议申请做你父母的笔迹鉴定,如果鉴定出不是你父母的笔迹则你父母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0-07-24 15: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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