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超市工作,最近怀孕了,她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生孩子的费用不能报销,产假内没有工资,我想问一下单位这么做合法吗?我怎样做才能维护我们的权利?谢谢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欢迎来电咨询 晓雨律师 QQ:970836185
2010-07-24 13:33:27
你好!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赔偿。其次,员工怀孕工资待遇不得减少,建议你女朋友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0-07-24 16:43:05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0-07-28 1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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