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超市员工,在去上厕所的途中发现顾客丢弃的商品,正好自己也想买个,自己就买出去了,我交钱了,事后商品老板查出所卖商品的标价与原价不符,比原价少了2块,但当时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情况,超市领导认为我是内盗,说标签是我给改的,并罚款400元,然后开除,你觉得他们这样处理对么,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不服处罚,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仲裁委仲裁维权。
2010-07-26 10:42:40
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2010-07-26 14:33:34
不合理,要求超市举证。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0-07-28 13: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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