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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纠纷?

咨询者 : fa126910 - 海南     时间 : 2010-07-26 11:05:43    状态 : 已解决



我1995年与开发公司购买一套房子,购房款已付清,但公司至今未办理房产证。由于公司欠工商银行的钱,银行申请法院查封我的房子,法院(2009)执字民事裁定书,查封我的房子。我做为第三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法院今年2月1日做出(2010)执异字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是:“中止对该房子的执行”。现在有两个问题请律师多多指点,谢谢! 1、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我是否还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解封呢? 2、我个人与工商银行的异议执行诉讼,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一年还是半年。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孙红斌   [河南]    13700808852

中止执行并非终止执行,条件成熟时还可能恢复执行,因此,建议你尽快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办理过户手续。 作为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下达裁定后该异议程序终结,不存在时效问题。

2010-07-26 10:50:54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这个中止是暂时的,你还要申请法院撤销对你的房产的查封。

2010-07-26 10:51:36

简连华   [江苏]    13862057636

直接起诉要求过户,至少也能确权。

2010-07-26 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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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工商银行没有关系,无法提起诉讼. 你只可起诉开发商,但结果不太乐观.如果银行的抵押在前,你们的买卖也得不到保护,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开发商没钱,银行起诉在前,结果你也可以想象

2010-07-27 09: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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