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已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分割房产,被告至今逾期未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如今,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尚未落实,现被告又起诉原告离婚后房产纠纷案。现在,受理被告诉讼案子的法官居然要我提供当初的调解书去法院。请问: 1、被告既然起诉原告离婚后房产纠纷案不他为什么不提供离婚调解书?原告的我有这个义务吗? 2、按前后次序,被告是否先履行法院离婚调解书协议上的义务后,再起诉离婚后房产纠纷案?有无法律程序? 3、被告起诉连离婚调解书都不提供,法院立案庭就离案,这合乎立案程序和手续吗?
你糊涂吗,对方不提交是因为该调解书对他不利,他当然可以不提交对他不利的证据,你提供生效的调解书,法院审查后认为已经受理过的内容,就驳回你前夫的起诉了。
2010-07-27 10: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