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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纠纷?

咨询者 : jierzheng - 北京     时间 : 2008-12-29 19:08:44    状态 : 已解决



我叔婆20年前因老公死后带着两个儿子改嫁到从化市,我家跟她是亲房,有两块屋地,一块是她把我家的地卖给别人(别人还有一分合同)然后换一块地给我家,还有一块我妈看她走后用来种菜,同屋的人要我们就都不给,几次与同屋的人吵才,在上面也种了有水果,但今年我叔婆回去扫墓,把两块地卖给别人了,卖时我妈也不知,等到知时,已经写了合同付钱了,我的果树也没有赔。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做?

  最佳答案

周光成律师   [江苏]    13064938045

根据你的说法,两块屋地都是集体土地,也是属于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总的一点是,买卖集体土地是违法的行为,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如果换给你家的那一块的屋地你家领有宅基地使用证的话,你家就可以向乡政府反映要求处理还给你家宅基地。 如果你家没有土地使用证,应当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因为不论怎么说,个人是不准买卖集体土地的。

2008-12-29 19:45:3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志胜   [北京]    13520840484

你自己的 地,她无权卖;她自己的地,你无权干涉

2008-12-29 19: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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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老公死后土地就是集体的吗?但那分合同是村委会的人写的,

2008-12-30 14: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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