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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遗嘱的书写问题?

咨询者 : sych - 上海     时间 : 2010-07-27 09:15:56    状态 : 已解决



请教律师: 我父母亲已是九十高龄,有一套房产,故想写一份遗嘱,以后由子女四人平均分配。 一,此遗嘱是否可以父母两人的名义书写,执笔由父亲,最后由我父母两人签名,盖章,行吗? 二,因我母亲没文化,又有点老年痴呆症,如不能签名的话,按手印可以吗?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刘汉鹏   [辽宁]    13478627077

都可以做肯定回答

2010-07-27 09:06:47

徐桐   [上海]    13916001493

由于你母亲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遗嘱是无效的。关于你父亲的部分是有效的。

2010-07-27 09:26:22

徐晋红   [山西]    13015472683

你母亲老年痴呆,如果不能正常表述会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会无效

2010-07-27 09:46:58

彭秀珩   [甘肃]    13993138392

可以

2010-07-27 11:15:27

  []   

可以。

2010-07-27 13:43:31

左元宏   [上海]    13817679000

你母亲的主张不能成立,你父亲的遗嘱可以书写,但内容不应当按上述制作。

2010-08-02 15:20:14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你母亲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她的遗嘱效力会有问题。

2010-08-03 17: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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