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早上好!我想咨询有关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我于2009年5月到现在这个私营单位上班,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定劳动合同,但是2009年9月公司给办理了五险,给我了医保卡。工作期间周六经常加班,2010年元旦和五一也有加班,但都没有任何加班费。 请问,现在我想辞职,我怕公司回扣我工资(因为之前有位同事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是辞职2个月后再到公司领取的)。 我想请问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能受劳动法保护吗?有哪些权益是我能够维护的? 期待答复,万分感激!谢谢!
对方的行为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2010-07-27 09:31:10
你的权益法律是保护的。
2010-07-27 11:12:26
用人单位无权克扣你的工资,此外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10-07-27 1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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