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远方表弟今年18岁,他购买一个做广告的成人情趣娃娃玩具,我觉得那对他没有好处,于是把情趣娃娃要了过来,把购买时所花的钱给了他。想咨询三个问题: 一,他购买时是装在不透明的黑袋子提回家的,(从计生用品店里买的)没有人看见,他只是在家里用了一次,并没有惊扰任何人,他的行为违法吗? 二,我拿到玩具后先在自家卫生间焚烧,发现气味太大后决定抛弃处理。我焚烧的行为违法吗?抛弃处理会不会间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我没有烧到任何其他的东西,先开始,只是怕抛弃有的孩子捡到,这对他们成长不利,所以选择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