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做了三年,一直没加工资,每次加工资的时候,总是就来说三道四了..每次都说不加,不做的话,就走,其他人都加了,现在劳动期满,工作原来计时,现在改为定额,保底是原来的工资,我不续签的话,有劳动补偿吗?还有,我合同是我自己填写的,但是厂里盖章的,合法吗?因为涉及时间问题,我是做了半名年之后,厂里才全部要签合同,我才签的,这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补偿。
2013-04-30 09: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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