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目前被他人告团伙诈骗罪,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在北京刘某某处接到一个工程,然后我把就信以为此项工程是真的,成立项目部,随后与多家施工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收取了各家10万20万30万不等的保证金,收取保证金的凭证是会计写收据给缴纳保证金的施工方,之后保证金就不定期的存到了会计与我父亲的个人银行卡上。我父亲在这之后陆续的从他卡上汇了总计70万的金额到我卡上,用于给我还债,因为之前父亲在外需要用钱的时候,是我向我丈人及朋友借了90万后现金交于我父亲,但是我父亲并不知情我问谁借的。所以父子之间没有凭证,如果我父亲在这次构成诈骗罪,他汇给我的钱,是否会要求上交,但是我已经没有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