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大货车司机,5年前,我在寿光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的车被扣在警局,为了把货送到,警察让我先交了8000元的“抵押金”,后来警方裁定双方责任,我没有同意,然后就没有了消息。前几天,我去寿光想把当时的押金要回,但是经法说必须要对方起诉才可以将钱给我,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可以算合理,你只能等诉讼完
2010-07-28 21:13:40
要等到诉讼完才可以。
2010-07-28 21:17:08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时间,应该退回给你。
2010-07-28 22:48:17
你好! 对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交警应当将钱退给你。
2010-07-28 23: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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