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高中生,18周岁,应1个同学的邀请,共十几人参与到一起在市中心和社会人员打架事件中,对方有两人受伤,一人头部缝了十来针,一人手臂骨折,我小孩在其中属于一般参与人员,并且自首,现检察院将对此事件进行公诉,请问我方小孩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民事?刑事?)
对方鉴定是轻伤以上了吧?如果现在检察院参与了,并提出公诉,估计你孩子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受害人提出了民事赔偿,你们还得赔偿人家民事赔偿。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2010-07-29 16: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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