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请您帮帮我!希望权威解答!在线等您回答!车辆过户?

咨询者 : tianjinhua - 北京     时间 : 2010-07-30 11:57:09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有一辆汽车 后卖给了朋友(我的老师)我和他说过如果卖车 要先和我过户他答应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在问他他说卖了~他说也是他的朋友 后来就一直要求他过户!他一直就说那个人没时间说都是朋友没事 后来我就让他给我写了张证明 车已经卖给了他!这事都已经8年了 这车现在有违章 那个时候的养路费也没交 也没验车(是卖完车之后)请您帮帮我~我该怎么办?谢谢您们! 我和他的关系不错 不想闹得太僵 可我又怕到时候出点什么事 我手里有他开的纸条 我哪年卖他的 车牌号 他的签名 有没有用? 请问您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我有没有连带责任?会不会让我赔偿? 谢谢您!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北京]    13611365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 你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30 12:12:25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因为你现在手里有证明了,所以不用担心,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机动车转让后虽未办理过户手续而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的,其责任由受让人承担。

2010-07-30 12:01:10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办保险了吗?Q Q172409632

2010-07-30 12:38:54

俞肃平   [浙江]    13017781088

如果确如您所说,证据确实充分,按侵权责任法(您可读一下)规定,您不必承担责任

2010-07-30 14:03:43

彭秀珩   [甘肃]    13993138392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不必承担责任。

2010-07-30 15:24:54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转让人无需承担责任。

2010-07-30 16:15:0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