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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离婚调解书内容不服该怎么办??

咨询者 : fa465286 - 福建     时间 : 2013-05-02 18:13:44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我老公结婚后,我爸妈存了10万在我老公的名 下,是以定期存单存的。存单和密码由我掌握。今 年2月27号到期,我拿他的身份证和我身份证去取 ,却被告知这存单已挂失被取走。之后我要他给我 一个解释,但他却跑走,只说那钱已经花完了。我 四处寻找,并找村干部调解,均无效。 无奈之下我去法院起诉,起诉书主要内容是要求分 割这10万财产,孩子(孩子现在才一岁半)归我抚 养,他付抚养费。并申请法院查这笔钱的银行记录 。但法院也没查到这笔钱的记录,只查到一笔他卡 上婚钱财产两万。4月27号到法院调解,最终调解 离婚,我们双方都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和按手印。调 解内容是我自动放弃这两万块钱,和孩子归我抚养 。 因为调解并没有谈到要求分割那10万和要求付孩子 的抚养费,所以我不服。现在请问: 1.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是不是代表已经生效,我和他 已经离婚了。调解书我还没有签收到。 2.对于调解内容我不服,但我把十万的定期存单丢 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到法院申请对案件进行再审。

2013-05-02 18:17:50

杨永俤   [福建]    13906930369

属于调解协议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另行起诉主张。

2013-05-02 21:35:49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申请再审了

2013-05-02 21:42:04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一、调解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二、签收调解书之日,生效。 三、未处理的部分,仍可另行主张。

2013-05-03 1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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