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庭审时, 要求法庭追加第三人为被告, 法官问了对方, 对方不同意, 法庭即不驳回,也不追加, 判决书上也没有提到, 判决程序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因为被告与原告的诉讼地位是相对应的。追加被告事实应是原告要求增加被告,在庭审时再增加被告,法庭不驳回,也不追加,判决书也不提,不影响原告对准备增加的被告的起诉。
2009-01-01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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