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从别人处借了10万人民币,借条是以我的名义写的。出钱人收2分的利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两个人重新自己写了个欠条,说我原来写的欠条已经撕毁了,但我本人并不知道这件事。
那就与你无关了,他要你还钱,你就要他们出示欠条,否则不予理睬!
2013-05-03 22:02:41
让对方给你出具一个书面证明。
2013-05-03 23:09:4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