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7月5日入职,现在怀孕4个月,公司口头提出让我自己离职,补我一个月工资。 我知道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但如果公司强行辞退我,我应该怎么办,公司要怎么补偿我?我应该为自己申诉到什么样的补偿。 我上网查了下可以让公司给工资到我哺乳期结束,是这样吗? 对了 ,我是二胎,不在计划生育里面的是不是也可以享有这样的权力? 救解,帮忙,非常感谢!
不是这样,公司违约进行补偿也就是干一年补一个月,双倍也只补两个月。 胡海春律师,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高级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免费咨询电话:15612600035 ;13718884563(仅限短信咨询)
2013-05-05 16: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