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个丧偶的老太太,现和女儿居住一套中单单元房,房子的名字是我儿子在我老伴过世后,从我老伴名字改到我的名字的,当时,我和儿子和女儿到公证处公证了。现在,我想把我的房子以后给我的小孙子,孙子现在6岁,请问要怎么办?如果要公证,需要怎么办?我不想因为这个影响她姐俩的关系。是不是需要她们两人还有小孙子,一起去公证?
如果你打算生前过户,需要办理赠与公证,你带上房本和你儿子一起去就可以了。如果你打算作为遗产给孙子,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最好办理遗嘱公证。你自己去就可以了。
2013-05-07 23:16:13
现在你的房产归你个人所有,你可以有三种方式:一、自书遗嘱。表明在百年后将房产赠与孙子。然后将遗书交与孩子或可靠的亲属。这种方式简便,没有多余成本。但是风险大,因为将来会因遗书的真实性产生纠纷。而且很容易现在就引发孩子与你的家庭矛盾。二、自立遗书,有律师鉴证。正阳好处是简便,而且成本相对公正低。百年后不会引发真实性争议。三、自己到公证处公证遗书,并保存在公证处。这种最安全,但是成本最高。
2013-05-10 1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