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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咨询者 : s4901 - 河北     时间 : 2009-01-02 14:56:01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农民王某将购买的本村二手房,在没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又卖给本村吴某,签有合同,房款付清,吴某入住两年,未办产权变更登记。现王某见房屋升值,以“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得交易”为由起诉吴某,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请问:卖方王某说法是否成立?依据如何?

  最佳答案

袁丽萍律师   [北京]    18611943978

您好!王某的说法不能成立,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并已实际履行,合法有效,只不过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吴某可以要求王某继续履行协议,协助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2009-01-02 15:11:3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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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的房屋确实不能买卖,这个在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的,属于合同无效。但同时,因为他自己的过错(即没有产权)导致合同无效,买房人可以向他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009-01-02 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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