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回族,公务员,妻子是农民,1994年因为我的二女儿患脑出血后异症(残疾),我又生了第三胎,当地乡政府知道后,对我妻子做了结扎处理,事隔十几年后的现在,的所在的另一个单位政府说我超生了,要对我进行处罚,请问计划生育处罚有时限没有,他们的作法对不对?我该怎么办?
计划外生育的行政处罚,各省之间有不同的规定。 但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事不再罚。
2009-01-02 17: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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