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400万,未约定还款期,后得知乙有一笔巨款进账,于是甲发函乙3天内归还,否则讲通过法院解决,乙不予理睬,无任何表示。3年后甲方起诉。请问限3天归还,3天算不算最后宽限期?有否超过诉讼时效?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的,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具体理由请电话给我13910524458,我详细给你进行法律评析。
2010-08-01 16:46:06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010-08-01 16:58:47
1、不属于最后的宽限期。 2、现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尽早委托律师起诉乙。
2010-08-01 19:29:08
理论上讲属于过了诉讼时效的,但如果其中有增加程序的,则还不能完全确定。
2010-08-02 15:06:05
严格讲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此案关键看证据。需要注意诉讼技巧。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好,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2010-08-03 16:17:31
建议委托专业债务律师设计诉讼方案吧
2010-08-07 19: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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