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今年1月和北京某公司签订实习合同,到期日为6月30日,实习期结束后我们也毕业了,第一个月也就是7月,公司口头承诺签正式劳动合同,并找我谈话,我们也上交了自己的材料,但是直到月底也没和我们签合同,还说这个月还按实习算,我很气愤,请问这样违法吗,我们不同意,请问我们要怎么办?我要用法律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请求帮助,谢谢!(实习工资和转正后工资相差一半)
实习期结束后,单位应该与你们签定正式合同,否则单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你们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另外补齐工资差额。
2010-08-01 21: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