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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咨询者 : fa467398 - 上海     时间 : 2013-05-09 09:01:33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公司现有一名员工入职一年没为其交社保,今年已补缴,该员工以此为由去劳动仲裁会申请要我司支付经济补偿,请问,公司应该支付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已经补缴社保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3-05-09 09:02:38

刘宏耀   [上海]    13818955168

1、如果在员工离职之前,公司已经补缴,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是不支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劳动者的离职理由并非明确是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辞职,也不支持。 实践中,法律条文的规定是刚性的,操作是柔性的。 本人为上海专业劳动法律师 138 1895 5168,欢迎来电咨询。

2013-05-09 14: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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