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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467478 - 福建     时间 : 2013-05-09 12:26:34    状态 : 已解决



1.原房屋地址本因政府要拆迁,所以合同上写出租到拆迁为止,后政府又取消拆迁,那那份合同是否还能生效,房主有没有权利重新要求拟定合同? 2.合同为手写合同,签字于合同上写的身份证上,未按手印,房主为老人,后察觉两份合同内容不相同,房主留的那份合同并没写清不可以转租{房主和租客合同乃为租客手写的}。房主长期住外地,回来发现房子另被私自被原租客租赁出去很多次,未经房主允许另行高于原租金私自出租{先今也不是他自己住},房主要求原租客出示合同对,原租客不愿出面,不愿解除合同关系,那原租客是否已先违约,违法,房主有权利不退还押金,要求其解除合约,收回房主?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1 原合同有效;2 合同有效;3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及押金不予退还。

2013-05-09 12:32:27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一、转租未经同意的,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关系。 二、押金,按合同约定处理。

2013-05-09 12:49:30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1 原合同有效;2 合同有效;3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房屋及押金不予退还。

2013-05-09 13:35:03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约谈律师办理

2013-05-09 21: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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