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老公结婚半年,他生病 ,化验血在医院被告知是乙肝大三阳,我们领证当天做过婚检,婚检结果一周之后拿,可是,我们在徐州登记和做的婚检,接着回北京工作,出结果我打电话问他和他家里人 都说是没问题。 当发病被告知有乙肝大三阳的时候,我已经怀孕四个月多,现在已经做引产了,还是肯定有乙肝,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想起诉要求骗婚,恢复未婚状态和精神损失赔偿可以吗?胜诉概率大吗?
你可以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你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你以对方有乙肝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会主张。但从人身权角度上讲,如果对方明知已经患乙肝疾病,并未进行事先告知,并传染你的话,那么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013-05-11 09: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