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5年,一直吵闹不停,我们结婚没有房子,他结婚用的房子我们也给了他弟弟,写了欠条现在没有给,也没有财产,我只希望他用心对我好,结婚后我们还了3万多的我们没有结婚时他欠的债务,结婚后他极力的为他的弟弟经济资助,因为我家条件挺好在我和他在我娘家吃住到现在,我们没有孩子,现在发现他在电台找知己朋友,我们发生了争吵,每次都是离开家躲避,现在也是。和他说话很困难,所以想采取诉讼离婚手段,我该怎么做呢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3-05-11 1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