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了第一份“试用期”合同,过后转正了又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书”共2份。因为试用期没给上保险,转正后由于证件的原因导致拖了2个月没给上,请问人事部应该补回相应的保险吗?
可以补
2013-05-11 17:01:22
单位应从入职之日起补缴
2013-05-11 17:53:03
用人单位应当从员工入职起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少缴或未缴社保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进行补缴。
2013-05-11 21:42:45
应从入职之日起补缴
2013-05-12 10:14:4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