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宝四个月大,正在哺乳期,但是由于经常吵架、生气,母乳就没有了。2010年七月我们协议离婚,婚后宝宝归男方抚养,说好让我看但是现在男方连电话都不接,现在我想孩子,想要回抚养权。男方无工作,都是父母给的,但是父母做工程,有一定积蓄,我无正式工作,都是自己周六日带钢琴课,收入一般在两千多元左右,另外我的父母都是离休干部,退休工资比较高,他们也会帮我带孩子的。我想问我是否可以要回抚养权,把握有多大呢?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你们既已协议离婚,想变更抚养权,应当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时,一般考虑双方的综合能力,比如有无固定收入、有无住房、有无不良嗜好等等,总之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你要注意,孩子应当由父母亲自抚养,而不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如果你没有时间亲自抚养孩子,法院是不会判归你抚养的。
2010-08-02 06:54:45
你们是私下只写份离婚协议还是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领取了离婚证,则现在一般不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了,但是男方不让你看望孩子,你可以据此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即使,变更不过来,法院也会判决你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如果没有领离婚证,则现在孩子要回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2010-08-02 09:18:08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你想变更抚养权,只能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判决孩子由你抚养,需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有无固定收入、有无住房、有无不良嗜好等,主要是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010-08-02 09: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