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首付买房,并由男方和父亲共同贷款,婚后并无要女方共同还贷,女方只在婚后两年时间里,向男方还贷卡中汇款过8000元,如离婚是否女方可以以双方共同还贷为由,要求得到共同还贷对应房屋价值为增值部分?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可以。
2013-05-12 16:43:52
根据婚姻法规定,应当可以。
2013-05-12 17:00:54
婚后按揭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予分割。
2013-05-13 1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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