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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断定是工伤?

咨询者 : fa468765 - 河北     时间 : 2013-05-14 08:01:54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在给人务工的时候,脚趾被锯碰到受了伤,工资是日结的,油锯是我自己的,请问这依照法律算工伤不,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这种情况依法属于工伤。

2013-05-14 08:58:18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属于工伤。

2013-05-14 09:38:47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结合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根据你的介绍,较难认定为劳动关系。

2013-05-14 12:58:16

王林   [河北]    13463270151

本案件应首先区分是工伤纠纷还是雇佣损害赔偿案件。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有较大的区别,导致的赔偿金额也有差距。属于劳动纠纷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 工伤的赔偿依据是本人工资和社平工资,起诉的被告是单位。(工伤要有劳动关系为前提 否则不成立工伤!!) 而属于临时性的劳务、雇佣行为,由雇主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伤残鉴定、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

2013-05-15 07: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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