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2010年10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小孩由他抚养,我每月给小孩500元生活费,现在他对小孩不闻不问,平时小孩寄宿老师家里,礼拜天就把小孩送到我娘家,他对小孩的生活起居疏于照顾,现在我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问我该怎么要回。
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2013-05-14 12:19:05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2013-05-14 12:27:24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要求由你直接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2013-05-14 14:34:35
2013-05-15 17: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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