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购房合同,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想去房管局补办房产证却迟迟被拖延,他们不给办,说我们当初没有备案,需要开发商提供销售许可证原件,但是开发商又说销售许可证丢了,这事让人很恼。我们认为既然当初能签署购房合同就说明开发商应该具有销售许可证,房管局可以不要销售许可证了吧。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到底找哪一方才明智?这里有什么陷阱没有?需不需要法律手段?另外有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弥补目前销售许可证的缺失?
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起诉解决,同时要求赔偿。
2013-05-15 16:04:36
销售许可证如果有应该有备案,可调取,如果没有销售许可证,导致你无法办了产权证,可起诉开发商。
2013-05-15 16:12:52
签订购房合同不等于就一定有预售许可证,你这个逻辑法律上不成立。可要求开发商配合办理,开发商拒绝的诉讼解决
2013-05-16 00:10:01
您好:没有预售许可合同,是开发商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3-05-16 10:44:58
起诉开发商
2013-05-16 12:25:13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013-05-17 16: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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