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一处平房,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土地使用者的名字写的他们大儿子的名字,因大儿子倒插门出去了,不赡养老人,小儿子负责老人的赡养,老人决定把房子给小儿子居住和使用,两哥俩都是当地农村户口,但是不在一个村,一个在陈场,一个在北环,请问这房子可以过户到小儿子身上吗,大儿子和父母都同意协助过户,要怎么过户,上哪个部门办理,需要多少费用。如不能过户,又该怎么办???跪求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需要产权人同意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2013-05-15 2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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