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后,不知去向,丙又欠甲债务,现在乙能否在丙处拿回欠款?
如果丙甲的债务已到期,乙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求偿的诉讼。
2013-05-17 12:55:45
可以行使代位权。
2013-05-17 15:41:01
可以行使代位权求偿。 胡海春律师,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高级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免费咨询电话:15612600035 ;13718884563(仅限短信咨询)
2013-05-17 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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