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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469917 - 重庆     时间 : 2013-05-17 20:24:2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2001年在国土局交了45000元费用,用于批地基。国土局给我出具了收费收据共8张,并盖公章,收据上注明了面积360平方及国有土地出让金数目等项别。但没有跟我签订书面合同。不明白具体位置。现我没得到该地,请问我与国土局的关系是什么?我可以要求国土局跟我签合同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田洪涛   [北京]    13521944200

要看你的缴费项目。如果说土地转让金,应该是先签订转让合同。

2013-05-17 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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