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请的摄影师给我们录像,结果录得视频丢失了,要他们赔偿损失,你们不赔,只是说把当时录像花的钱退给我们,这样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不合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你们可起诉要求赔偿。
2013-05-18 07:41:09
不合理,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2013-05-18 13:14:1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