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我爸出车祸双腿骨折,在我们县医院做了手术,当时在骨头里面固定的钢钎,2013年4月,钢钎断了,导致腿再次骨折,请问我们县医院有责任吗?都有哪些责任?
看是因什么缘故断的,如果是因钢筋质量原因,医院才承担责任,医院可向厂家追偿,手术费,材料费等医药费用。误工费,交通费,伙补,营养费等费用,构成残疾,则有残疾赔金和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2013-05-23 12:33:01
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3-05-23 12:37:42
复印并封存病历,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医学专业人士或面谈律师。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013-05-23 16:29:1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