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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合同问题?

咨询者 : gswu56 - 北京     时间 : 2013-05-23 13:24:04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出租方)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13年6月1日起实行。合同中约定我家为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和增项散装熟食 ,现在我家因为房子面积不够办不下来营业执照散装熟食。我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要赔付甲方损失吗?是不是直接退回押金就可以了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出租人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赔偿问题,押金应当退还。

2013-05-23 13:29:23

秦玲玲   [上海]    400-817-8888

经协商可以解除合同,因执照办不下来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要看合同约定。

2013-05-23 13:35:35

刘永斌   [北京]    13263271797

如果有效,你们家应当赔偿损失。

2013-05-23 13:39:0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可以解除合同,返还押金

2013-05-23 18:03:5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出租人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

2013-05-24 11:45:0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2013-05-24 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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