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出租方)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13年6月1日起实行。合同中约定我家为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和增项散装熟食 ,现在我家因为房子面积不够办不下来营业执照散装熟食。我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要赔付甲方损失吗?是不是直接退回押金就可以了
出租人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赔偿问题,押金应当退还。
2013-05-23 13:29:23
经协商可以解除合同,因执照办不下来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要看合同约定。
2013-05-23 13:35:35
如果有效,你们家应当赔偿损失。
2013-05-23 13:39:03
可以解除合同,返还押金
2013-05-23 18:03:57
出租人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
2013-05-24 11:45:08
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2013-05-24 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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