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年10月结婚,结婚后才领的结婚证,12月12日领证,结果在13年2月就因琐事女方提出离婚,我也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有疑问,我们要求返还彩礼及办婚礼的钱及男方长辈亲友的见面礼钱,但女方不同意,只肯返还亲友礼钱,不愿返还其他财物,虽然结婚,但领证后我们最多只生活了两个月,这种情况我们还能要回钱吗,法律是否支持
这情况在江西可退还彩礼钱,但为办婚事的宴请费不可退,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不可退彩礼的,江苏高院是如何规定的,不知道
2013-05-24 20:16:00
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返还
2013-05-24 22:29:15
如已结婚登记的,可以不退回彩礼。
2013-05-25 0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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