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军嫂。 感情分裂的原因是他没有责任感。 在我剖腹产鉴定为“难产”需要签字时,他在家睡懒觉不来;住院期间,他把放我这的钱全部转移到他父亲名下。后来,他主张经济上实行AA制。我一边教书,一边到处换租便宜的房子,苦不堪言。更可恨的是,他主张把独子放在老家养。我不放心,接来城里上幼儿园。这样,我每个月的工资入不敷出,而他竟然不出儿子教育费、生活费。 现在,租住的房子马上要拆迁;儿子被他放到老家几个月,天天跟着奶奶看电视眼睛都肿了。我的心都操碎了。 我跟他沟通无效,找过双方领导调解无效,提出离婚。 他竟然说:“我是军人,有不离婚的权利。你给我10万吧,否则耗着。” 难道军人可以不离婚权,索要分手费?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