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用属于我的房子跟别人交换(价值差不多),但是对方还要我再加一栋我现在住的房子交换,这明显的不平等,妻子不同意,我背着妻子跟他签了合同,内容是我用两处房子跟他交换,我现在住的这处房子,先让我住着,以后也归他,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请问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现在住的房子可以不给他吗?
如果你妻子不同意,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2013-05-28 05:05:47
如你妻子确实不知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2013-05-28 07:35:00
你好,你妻子可以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
2013-05-28 07:36:33
你老婆可主张无效
2013-05-28 11:03:11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3-05-28 12:14:2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