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11年10月份我认购了云南石林的两间商铺,当时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合同,缴纳了100多万的认购金,至今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将项目转让给北京的一家开发公司,接手的北京开发公司现在也是出现资金短缺,至今未交房,也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现在我能够要求退还认购金吗?
要看认购合同的约定,如果现在能证明,房产交房无望,可以合同目的不达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认购金。
2013-05-30 11: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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