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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机构该承担什么责任?

咨询者 : fa125770 - 山西     时间 : 2010-08-04 09:58:11    状态 : 已解决



妻子和我闹离婚,她户口所在地是内蒙,我户口所在地是山西,工作也在山西,结了婚我们也一直住在山西,如今她在内蒙起诉了我,我已向内蒙法院递交了户籍证明,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居委会证明和管辖异议申请书。对方法院却说她那也有这些证明可以证明我在那,她的这些都是假的,我想问的是如果这样对方出具证明的机构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最佳答案

方家朝律师   [河南]    13937764539

可要求人民法院对该单位进行罚款或对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拘留。

2010-08-04 11:26:49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伪证罪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8-04 10:27:2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是相关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属于伪证行为。

2010-08-04 1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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