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诉讼第一次调解后法院门口丈夫持刀致使妻子受伤?

咨询者 : fa473864 - 福建     时间 : 2013-05-31 16:47:10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诉讼第一次调解后,丈夫尾随妻子,在法院门口持刀架在妻子脖子上,经双方抗争,妻子多处受伤(手心,手腕,手臂,手指),随后有人报案,丈夫被警察带走暂时关押起来了。 请问,还在婚内状态,丈夫的这个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能否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女方应该怎么采取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安全?? 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构成故意伤害

2013-05-31 19:20:39

  []   

构成故意伤害,该罪名并不排除家庭成员为主体,为对象。

2013-05-31 21:32:55

马庆和   [山东]    15763252191

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3-06-02 12:24:3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