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7年一直在一家公司上班,2007年至2013年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没有额外支付加班费,现在公司决定解聘我,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至2013年工作期间周日上班的加班费。加班费的追溯期为多长时间?
实践中一般为一年,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2013-05-31 2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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