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妻子与6月2号早上骑电动车在主路的辅路(主路与辅路之间有绿化带)正常行驶(事由南向北)、肇事者是在主路由北向南行驶转弯向东出现在辅路,由于肇事者速度过快导致我妻子刹车不急撞在肇事者的车俩尾部,妻子当时被撞倒在地,导致尾骨骨折,肇事者车辆私自移动后在下车查看情况?当地交通警察还未下责任书,请问谁的责任大?求解?
你好,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伪造事故现场,可以申请确认对方承担全责。
2013-06-08 2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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